【項目申請】關于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通知
2023年01月12日 10:28 來源:本站 點擊: [打印] [收藏] [關閉]
各有關學院(部門):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國科金發計〔2023〕1號)的要求,為做好我校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總體要求
請各學院(部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申請動員工作,充分發動科研創新團隊、新引進教師以及符合申請條件的教師積極申請。同時各學院(部門)應成立評審小組,或充分發揮學院學術委員會作用,對本學院(部門)申請書進行初步審查,把好申請書質量關,提高資助率。
二、項目申請接收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和部分聯合基金項目等。我校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5日8時截止,屆時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將關閉。
2.上述項目類型以外的其他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另行公布指南。對于隨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等,申請人應盡量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三、申請材料提交方式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申請人應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并將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專家推薦信和導師同意函請使用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供的模版)。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
2.項目獲批準后,申請人需補交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并將其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信息系統中提交的最終電子版申請書保持一致。對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簽字蓋章材料的,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照有關要求處理。
四、申請人與主要參與者事項
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錄信息系統,按照各類型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所在學院(部門)科研秘書提供相關信息(姓名、電子郵箱即登錄賬號、身份證號)申請開通賬號,開通后請申請人關注本人郵箱,在有效期內激活賬號。信息系統賬號請使用常用電子郵箱,便于今后及時接收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通知。工作單位有變動的人員,在原工作單位已經有賬號的,無需在新單位重新申請賬號,只需本人登錄信息系統在“個人信息維護”中更新所在單位信息。
2.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方式分為包干制和預算制。2023年,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等實行經費包干制,申請人在項目申請時無需編制預算。其余類型項目實行預算制,申請人應當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根據“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結合項目研究實際需要,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預算制項目只編制直接費用預算,間接費用由自然科學基金委統一核定。
項目申請中有合作研究單位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主要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項目申請人匯總編制。如需向合作研究單位外撥資金,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書的《預算說明書》中單獨說明外撥資金金額和預算明細,并且合作研究雙方應在項目獲資助后、項目計劃書提交之前簽訂合作研究協議(或合同)。經雙方協商約定不外撥資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簽訂合作研究協議(或合同),可以不分別編制預算,并在《預算說明書》予以明確。
3.申請人填寫主要參與者時不再列入學生,只需將參與項目的學生人數填入總人數統計表中。
主要參與者個人簡歷信息采用與申請人相同的在線方式采集。申請人應提前通過信息系統邀請主要參與者在線填寫個人簡歷,并上傳由系統自動生成的主要參與者PDF版個人簡歷文件。未按要求上傳主要參與者簡歷的將無法提交項目申請。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主要參與者,只需通過申請人邀請即可在線填寫個人簡歷,無需申請開通賬號。
對于個人簡歷中的代表性論文,應上傳公開發表的全文PDF電子版;代表性專著應上傳著作封面、摘要、目錄、版權頁等PDF掃描件。
4.主要參與者中如有申請人所在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其所在境內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合作研究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境外單位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申請人應在線選擇或準確填寫主要參與者所在單位信息。
5.2023年,對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的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和重大項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統結合項目類型自動生成,申請人不可更改。
6.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指南》中限項申請規定。2023年,對于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調整其限項申請規定;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實施聯合限項。具體政策變化請參照《指南》限項申請規定。
7.申請人在提交項目申請前,應就申請材料全部內容征得主要參與者和合作研究單位同意。避免出現項目獲批準后主要參與者或合作研究單位拒絕在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簽字或加蓋公章。同時,申請人與主要參與者應規范填寫合作研究單位名稱,單位名稱應與法人單位公章名稱一致。
8.申請人應確保主要參與者與合作研究單位不在限制申報、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的期限內。
9.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嚴格遵守科研誠信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同時,申請人還應當對所有主要參與者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偽造或提供虛假信息。個人信息中的學位信息、職稱信息、個人履歷、研究生導師和博士后合作導師姓名及研究成果署名信息等,應嚴格按照《指南》、申請書填報說明和撰寫提綱要求如實規范填寫。
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規范填寫個人履歷,包括詳細列出各時間段對應的職稱,嚴禁不寫中間職稱只寫最高職稱,如“1986年至今教授”,嚴禁偽造或篡改相關信息。
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研究生導師和博士后合作導師姓名,不得錯填漏填。
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在填寫論文等研究成果時,應當根據論文等發表時的真實情況,如實規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發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發明人或完成人等)順序,不再標注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10.涉及科技倫理和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項目申請,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應當加強科技倫理知識的學習,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并按照相關科學部的要求上傳相應附件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11.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書前,務必做好申請書內容的檢查工作,并根據《指南》要求,做好申請書形式審查的自查工作。申請人在信息系統提交申請書后,經學校審核通過并提交基金委的,原則上不再受理退回。
12.申請人應確保提供的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后能夠及時接收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或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五、各學院(部門)單位事項
各學院(部門)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依托單位科學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組織申請工作,對本學院(部門)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書。具體要求如下:
1.各學院(部門)應邀請同行專家對申請人進行指導,組織評審小組對申請書進行論證和評審,并根據《指南》要求,做好申請書形式審查的復查工作,切實提高申請書質量,認真履行學院(部門)主體責任。
2.各學院(部門)應建立完善的科研倫理審查機制,防范倫理風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建立健全科技倫理管理制度;加強倫理審查機制和過程監管;強化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科研人員在科技倫理等方面的責任感和法律意識。
六、其他注意事項
1.自2022年起,海南省正式加入“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請申請人關注《指南》中“聯合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有關海南省的相關內容。
2.自然科學基金委將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請項目初審結果,并受理復審申請。
七、咨詢與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韓老師
聯系電話:65808048
電子郵箱:chengguogl@163.com
科學技術院
2023年1月12日